返回黑龙江主站 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通知公告 >  正文
黑龙江省富裕县政府发出通知 全面清理和规范涉农收费 减轻农民负担
2006-02-23 08:45  文章来源: 
文章类型:摘编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精神,执行多予、少取、放活,特别是少取的惠农政策,根据国家和省、市有关文件要求,最近,富裕县委、富裕县政府发出通知,要求对全富裕县涉农收费(基金)进行全面清理和整顿。通知要求:

  一、全面清理和规范涉农收费(基金),切实减轻农民负担。2005年涉农主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36项,户均收费约946元,整顿后,2006年执行10项,户均收费约452元,项目减少72%,户均收费额下降52%,其余项目暂停征收。未列入收费目录的项目,农民有权拒缴。

  二、深入开展涉农收费价格专项治理,维护农民合法权益。为防止农业税免征后变相收费,物价、财政、农委等有关部门要开展对涉农收费和价格的专项检查。检查的重点:一是检查国家和省、市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、降低收费标准的规定是否落实到位;二是检查是否存在越权出台涉农收费项目、擅自调整收费标准的行为;三是检查在农村道路修建、计划生育、建房、教育、农民经商务工等方面是否存在乱收费行为;四是检查化肥、柴油、农膜等农资及水、电等价格执行情况。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、违价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。对性质恶劣的强制性乱收费、乱涨价等行为要通过媒体予以曝光。

  三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,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。继续实施涉农收费和价格“公示制”,要将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度落实到每个乡(镇)和村屯,使每个农民都能了解到收费和价格政策,增加透明度,便于社会监督。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部门要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,并随着收费政策的调整及时更换公示内容;要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,实行亮证收费;收费时要向农民出具合法票据。凡不亮证收费和不出具合法票据的,农民有权拒绝交费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实行“收支两条线”管理,收入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或国库。各经营部门要及时公布或公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,确保国家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落到实处。
  《通知》还对整顿后涉农收费项目及标准明细进行了公布。
发表评论】【查看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推荐文章: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
 网站管理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:吴 博 电话:010-65198950   Email: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 内容组织:黑龙江省商务厅信息化处    联系人:王寅卓 电话:0451-82642637   Email: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 技术支持: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:吴 燕 电话:010-51651200-600 Email:技术支持人员邮箱